武汉全面推行!可弹性工作、居家上班
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6-04 17:02:00
可以按需请假、
可自选时间段上班,
还能把工作带回家?
日前,
市人社局、市妇联联合印发
《关于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模式的通知》
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
武汉市正全面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模式。

今年3月5日,武汉一招聘会现场设有“妈妈岗”专区。
“妈妈岗”是什么?
记者了解到,“妈妈岗”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,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,工作时间、管理模式相对灵活,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。
武汉市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“弹性办公妈妈岗”、可自选时段的“宝妈班组”、可带回家工作的“移动办公妈妈岗”,自主性高、方式灵活的“新业态妈妈岗”。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设立“妈妈岗”车间、“妈妈岗”生产线等,并配套建立“妇女之家”和母婴室,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。
为保障“妈妈岗”工作权益,据悉,对实行劳动合同形式用工的,用人单位应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、不强行安排加班、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,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(或劳动合同补充协议)。对实行劳务形式用工的,应签订劳务协议。属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,应签订书面协议,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。
如何让企业愿意设立“妈妈岗”?
- 根据《通知》,对设置“妈妈岗”的用人单位,招用大龄、残疾、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的育儿妇女,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。
-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、裁员率符合相关要求并设置“妈妈岗”的企业,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。
- 对大龄、残疾、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的育儿妇女,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,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。
此外,市、区人社部门鼓励用人单位组织“妈妈岗”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,支持技工学校与“妈妈岗”用人单位开展校企合作,为“妈妈岗”职工培训提供师资、课程、实训场地等资源。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组织“妈妈岗”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,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培训补贴。
带动妇女就业能力强、安置育儿妇女数量多的用人单位将被列入“妈妈岗”用人单位名录,相关岗位清单定期在市、区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公布。
来源:长江日报
编辑:沈佩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