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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:淮阳区文丰初级中学未取得收费价格批文收费被罚款5万元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11 17:09:00    

周口市淮阳区文丰初级中学2024-2025学年度上学期共招收1239名学生,学费收取为5900元/生/期,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并没有取得合法的收费价格批文。涉嫌违反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九条第三项:“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”规定。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(2010修订)》/第九条/第三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:(三)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,对该校处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处罚如下: 1、罚款:50000.00元(伍万元整)上缴国库。



来源:信用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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