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贿1亿多元!云南省政府原副省长张祖林一审被判无期
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6-27 00:29:00
大江网/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杜宇蔚、实习生江帆报道:6月26日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,公开宣判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省长张祖林受贿一案,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祖林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将追缴在案的张祖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

(图源: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)
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.22亿余元
大江新闻注意到,2001年至2023年,被告人张祖林利用担任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云南省昆明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,云南省政府党组成员、副省长,云南省政府副省级干部、参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、工程承揽、规划审批和融资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.22亿余元。
因检举揭发他人有重大立功表现
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张祖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,应依法惩处。张祖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。
鉴于张祖林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,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已追缴到案,且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属实,有重大立功表现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宽处罚情节,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退休后落马并被开除党籍
公开资料显示,张祖林,男,汉族,1959年6月出生,云南昭通人。
他历任丽江市市长,昆明市市长,玉溪市委书记,云南省副省长、党组成员,云南省政府参事等。
2024年3月,退休1年半的张祖林落马,2024年9月被开除党籍。